“法院+社区+住建局”联合化解矛盾纠纷
| “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提前介入并成功调解,不然到现在我还没办法营业!”,10月8日,刘某对安福法院法官说道。 从2008年起,刘某租赁周某的两个门面开设五金店。直至2023年4月的一天,店铺起火,经消防部门鉴定,起火原因是手电状锂电池引起的,导致房屋屋顶钢筋显露,房内商品被烧毁一部分、墙面被熏黑,双方因房子修复及损失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向文塔社区调解中心申请调解,社区书记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无果后,向法院、住建局申请协助,联合化解该案件。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后,安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即安排法官前往现场,法官会同社区及住建局工作人员分别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首先法官从法理方面对当事人的案情进行分析,希望双方当事人各自让步,解决纠纷,考虑双方当事人已经建立租赁合同长达15年的情况,法官以双方当事人现在不仅是出租者与承租户的合同关系,也是朋友,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意愿。另一方面,住建局根据房屋烧毁后出具的鉴定报告对房屋的现状作出专业的分析,消除出租者对房屋安全隐患以及房屋后续是否贬值的忧虑。经过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愿。 目前,周某的房屋已经修缮完整,刘某也继续承租店铺正常经营,至此这起让社区、当事人烦扰4个多月的纠纷圆满化解。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推进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的表现。为有效推动诉源治理,不仅需要当事人走进法院,也需要法官走进当事人的生活,打通与当事人“最后一米路”。 下一步,安福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加强各人民法庭辖区乡镇的法官工作站实体化运作,建立人民法庭“一乡(镇)一站”工作机制,尽量让群众解决纠纷不花钱、少跑腿,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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