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法院:“普法超市”让“法”走进居民生活
| 9月27日,寻乌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城区超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中秋节到来之际,为往来群众送来“法治礼包”。 念好“讲”字诀,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买到过期食品该如何维权?” “楼上漏水漏到我家怎么办?” 法院干警在商场门口搭建“普法地摊”,刚一开张,就有带着“法律需求单”的客人前来“光顾”。干警们化身“超市服务员”,耐心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通过现场吆喝法律“干货”,向往来群众发放《“画”说民法典》《防范养老诈骗》等内容丰富的宣传手册,并向往来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在活动现场设置了打卡框,吸引了不少群众拍照留念,成为活动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念好“宣”字诀,不断增强普法引导力 “陈醋料酒生抽蚝油,民法典规定,限制能力八岁起,打个酱油很可以!”“白菜芹菜油麦菜,别被骗子当韭菜”“草莓蓝莓蔓越莓,预防诈骗听见没”……本次宣传活动中,该院针对超市内蔬菜水果等各类商品摆放反诈提示等内容的宣传牌,并对前来购物的群众耐心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知识。 “民法典用顺口溜写出来,实在是太有意思了,通俗易懂,我一下子就记住了。”正在购物的刘女士笑着说道。花式趣味的宣传标语,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向群众传递“法治声音”。 念好“解”字诀,让矛盾纠纷不出社区 近日,该院“123”法律服务团队(1名律师、2名政法干警、3名巡回审判人员)成员龚珍珍在纠纷排查中了解到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据悉,某社区公益环卫工人在一小区打扫卫生时,某户居民称他们在打扫过程中把其放置门口的轮椅和凳子弄脏了,为此双方发生争执。龚珍珍在了解到该案后,立即联合城关派出所、社区调解员到该社区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该院“123”法律服务团队定期排查辖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对辖区重点人员开展上门普法宣传教育,对不良做法加以正确引导,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深入到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中,坚持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践行“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用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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