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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保全之后主动作为 三日速解涉企纠纷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7 00:00:00点击:0

9月2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该院“争做周淑琴式法官(工作人员)”活动,从服务保障全省双“一号工程”及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采用主动作为和积极调处并用的形式,三个工作日内快速调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实现定分止争并帮助双方修复合作关系。

据悉,原告某能源公司与被告某建材公司于2022年4月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由能源公司向建材公司提供货品。能源公司按约供货后,建材公司尚欠其175万余元货款未支付。经催讨无果后能源公司起诉建材公司,请求判令建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能源公司同时申请对建材公司实施财产保全。为充分保障原告企业合法权益,贵溪法院立案庭受案后依法冻结了被告建材公司的银行账户。考虑到账户被冻将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较大影响,立案庭承办法官随后主动联系被告建材公司,向其耐心释法并认真听取其意见。被告建材公司对拖欠货款一事予以认可,但表示目前因资金紧张,希望能分期付清所欠货款。为尽快解纷,办案团队随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和协商。在调解中,承办法官以双方均为企业且过去具有较好合作往来为契机,努力劝导双方相互体谅,同时紧贴双方实际情况主持商定还款方案。

经过正向引导和连续调处,双方于26日达成调解协议,由建材公司向能源公司先行兑付75万元,剩余货款分期付清。该案从立案到调解仅耗时三个工作日,解纷效率和调解结果获得双方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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