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薅12.67元“羊毛” 赔偿1000元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2 00:00:00点击:0
| 电商平台推出“仅退款不退货”服务,原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却被部分消费者用来薅商家“羊毛”。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家起诉消费者恶意退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6月10日,小李(化名)在某平台店铺购买了一件拼装玩具。签收货物后,小李以玩具有异味和漏发说明书为由申请退款。商家与小李协商要求小李退货,但小李置之不理。之后,平台自动全额退款12.67元。商家遂诉至法院。 鉴于该案金额较小且有调解的可能性,袁州区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派至袁州区湖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买家小李承认确实没有退货,但对商家提出1000元的赔偿金额存在疑义。调解员表示这是商家为调取李某的身份信息所产生的调档费和打印费等费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买家李某赔偿1000元。 |


客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