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吉州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限制出境”禁令
| 被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吴某不仅仍拒不履行义务,还多次出境。近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限制出境”禁令,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向被执行人送达《限制出境决定书》,责令其履行义务 吴某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执行人吴某一案中,经吉州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吴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50万余元。因吴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报告财产并履行债务,但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无果后,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今年9月初,公安机关将被执行人吴某多次持护照、港澳通行证出入境,近期有离境可能的线索反馈到吉州法院。因被执行人吴某有未了结民事案件行为,为阻止其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吉州法院作出《限制出境决定书》,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限制被执行人吴某出境。 发出《限制出境决定书》后,被执行人吴某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到法院接受调查,并偿还申请执行人部分借款,就剩余借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吉州法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真正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和无处遁形,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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