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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非法偷越国边境 三男子分别领刑并被判处罚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6 00:00:00点击:0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以被告人欧阳某、陈某和肖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二个月十五日和三个月,均被判处罚金1000元。

  2019年4月2日,被告人陈某、欧阳某、肖某于从泰宁县出发,经福州乘飞机到达云南省景迈机场,伙同章某等人从云南省景迈边境,非法偷越国境线到达缅甸的孟波。抵达缅甸后,陈某滞留了一个月左右、欧阳某滞留了三天、肖某滞留了十几天,三人先后各自联系缅甸当地“蛇头”,通过乘坐摩托车的方式抵达缅甸边境,偷越国境线返回云南。

  2021年4月3日、5日和5月6日,被告人陈某、欧阳某、肖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从云南出入国境到缅甸,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据此,依据本案具体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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